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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训守则
日期:2015-03-15 00:00:00  发布人:体育学院  浏览量:35

学生实训守则

1、遵守实训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在实训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准吸烟。做实训时,不要讲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闲话,未经允许不要随意动用实训室物品。

3、爱护公物、公用器械和设备,用毕要擦净,归还原处,任何东西不能随便带出实训室。
4、损坏物品或丢失实训器械,应及时向教师报告,由教师酌情处理。
5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区桌面保持整洁,器械放置有条不紊,用完应擦净。

6、每班实训时必须要有负责人,负责人要安排与管理好实训室的物品与卫生。
7
、每次安排值日生。实训结束时,搞好清洁卫生,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8、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要按照学校的标准赔偿损失。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损失。

 

 体育系实训教师岗位职责

 

1、进行实训教学前,根据实训课训练计划的内容课前做好教学环节的设备,实验仪器等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做好学生实训分组安排,保证学生有足够动手操作机会。

3、实训课开始时,实训教师应先检查学生出勤情况,预习情况,进而讲解实训的内容、要求、方法及注意事项。

4、下课时,安排学生做好实训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检查安全、防火设备,关好门窗、电灯等。

5、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使用记录。

 

 

 

 

 

 

 

 

 

体育系

 

 

 

实训室安全制度

1.实训室负责人对本实训室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实训室设有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必须对在本实训室工作与学习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系领导;实训室负责人每天离开前,要做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窗、锁门;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3.节假日前实训室负责人进行安全检查。

4.实训室负责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写出纪要并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

5.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6.实训室内严禁吸烟。

7.实训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8.发现被盗与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9.实训室禁止用电炉做饭、煮水、取暖。

10、应经常对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需要学校协助解决的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以便尽快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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