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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实验室实验安全制度
日期:2015-03-16 18:04:24  发布人:体育学院  浏览量:27

实验室安全制度

体育系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是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教学实验室,教学任务重、责任大,为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各实验室均设有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必须对在本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系领导;实验室负责人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安全检查,关水、断电、关窗、锁门;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3.节假日前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安全检查,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予以封门。

4.各实验室负责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写出纪要并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

5.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7.实验室全体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8.发现被盗与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9.实验室禁止用电炉做饭、煮水、取暖。

10.实验室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强腐蚀、剧毒)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定出管理制度。

11.实验室实验废液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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