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四周
受理科室:学生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科(综合楼101室)
经办人员:黎明老师(电话:2853038)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在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对照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培养方案评分细则,填写《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并将申请学分所需原始材料和相关证书复印件附后,交所在班主任(辅导员)。
2、班主任(辅导员)按照第二课堂评分细则对学生申请内容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各院系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对各班申请表及原始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审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以班为单位填写《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院系指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报学校审批。
4、每学期开学第四周,各院系将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学校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由办公室将审定成绩及成果清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按照学校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成绩,一份留存,一份转交各院系,由各院系在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籍表)上予以登记。
6、院系对通过审批的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和原始材料以班为单位按学期规范存档,以备查用。
相关制度:院字〔2013〕64号《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资料下载:2013版学分认定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