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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第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日期:2006-03-30 00:00:0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113

黄淮学院第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院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体育系、工会、学生处、团委
三、宗    旨:
    以育人为宗旨,通过运动会这一教育载体,提高师生健身意识、协作意识、拼搏精神、文明素养,营造团结奋进,文明争优的校园氛围。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6年4月21 日至22 日在黄淮学院北校区田径场举行(遇雨顺延)。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标枪;
3、教工男子组:100米,200米,4x100米接力,跳远,背抛实心球,踏板前进,钓瓶赛跑,保龄球,男、女各五人30米迎面混合接力,男、女各6人混合拔河;
4、教工女子组:100米,200米,4x100米接力,跳远,双手前抛实心球,踏板前进,保龄球,钓瓶赛跑。
六、参加办法:
1、各系、支部均可单独组队报名参加。
2、黄淮学院在册、在岗的教职工和在籍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五年制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代表所在系、支部参加比赛。
3、凡参加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的学生,必须经校医院体检且合格者,方能参加比赛。
4、各参赛队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5、各参赛队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6、学生组男、女运动员各限报20名
7、学生运动员按组委会编发的编码起止号自备号码布;比赛时必须在胸前佩戴号码布。
七、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径赛项目的100米、200米、400米、4x100米接力采用预、决赛,其余项目均采用决赛制。
3、100米、200米、400米的径赛人数不足八人时,只设一个赛次;田赛项目不设资格赛;每单项、接力、集体项目不足3人(队)取消比赛。
八、比赛场地、器材:
1、黄淮学院北校区田径场。
2、除运动员所用钉鞋自备外,其它器材由大会提供。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名次
(1)各组别男、女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6人(队)时,名次减一录取,计分方法同上。
(2)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3)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2、团体名次
     各组均设男女团体总分前六名,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破纪录加分
     破河南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记录加10分。同一人(队)在同一项目破纪录,只加分一次。
十、奖励:
获单项前六名、团体总分前六名者,给予奖励。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8个单位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十二、报名:
各单位一定要把男、女运动员分开填写并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及校医院公章于2005年4月13 日下午五时前学生报名表送交院学生处,教工报名表送交院工会。逾期不报者,作弃权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大会筹委会
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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