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范围
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2013级学生除外)、学校备案的普通教学班。
二、评定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学生、文明班级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学生、文明班级的评定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应严格按照《黄淮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进行。其中,参选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院系,评选3个先进班集体,参选学生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院系,评选2个先进班集体,参选学生人数500人以下的院系,评选1个先进班集体。
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评选标准按照《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院党字〔2010〕1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文明学生按照参选学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参选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院系,评选3个文明班级,参选学生人数600人以上1500人以下的院系,评选2个文明班级,参选学生人数600人以下的院系,评选1个文明班级。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下载附件)
1、被我院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以班(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学年积分进行排名,按由高到底顺序评定一、二、三等专业奖学金,其比例和金额分别为: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总人数的3%,奖金为1500元;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总人数的5%,奖金为800元;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总人数的10%,奖金为400元。
3、在本学年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⑴本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⑵本学年内考试、考查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