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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新野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日期:2011-11-06 20:25:3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78

为充实该县师资力量,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周密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教师的质量。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其中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 名(具体情况见附表)。若招聘数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核定招聘数额。
  三、招聘范围
  (一)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2001年中师毕业生除外,其招聘工作另行组织)。
  (二)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从教;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要求的身体条件;
  6、新野籍。
  (二)资格条件
  1、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
  ③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或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④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或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具有从教工作经历(提供县教体局出具的认定教学经历证明);
  ③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招聘方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笔试后按层次(小学、幼儿园)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分别确定各专业面试、体检、政审各环节对象。政审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招聘对象。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11月17日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市教育局(人社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8张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层次、专业报考,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每人交纳报名费60元。
  七、考试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小学、幼儿园分别命题。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后的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根据笔试最终成绩,按各层次、专业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层次、专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及该职位招聘数额。
  2、面试(试讲)。面试采用试讲办法,组成相应的评委组,分组进行面试。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教材。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幼儿园面试同时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弹唱、舞蹈、美术,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层次、专业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层次、专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9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09]17号)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各层次、专业的政审对象。政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遵纪守法等情况。
  九、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县招聘办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办理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协议。试用期满后由县教体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就业介绍、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65033580
              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表:2011年新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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