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第三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节之
体育系校园健身健美操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黄淮学院
二、承办单位:黄淮学院体育系团总支
三、日程安排:4月27日下午2点进行预决赛。4月13日- 4月20日,各系(院)统一将参赛节目送校团委;4月中下旬部分优秀作品在闭幕式汇报展演时演出。
四、比赛地点:系球类馆。
五、 参赛要求:
1、健美操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徒手自编套路和规定套路,体育系组织健身健美操队(专业组)参赛,其他系(院)组织的业余组参赛队每队均为6—8人,领队1人,男女不限。
2、时间为2分30秒±10秒。
3、参赛者请自备两份比赛音乐用带(必须备有录音带音乐),音乐必须录制在CD或普通录音带的“A”面开头,录制效果必须达到专业化水准。
4、比赛服装自备。
六、奖项设置:规定套路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优秀奖若干名;自编套路各设一、二、三等奖一名;另设最佳表演奖一名和最佳编排奖一名。
注:若有其他原因,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系团总支
2010年3月30日
黄淮学院体育系校园健身健美操比赛
参赛登记表
2010年 3月 30日
队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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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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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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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带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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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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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年级、专业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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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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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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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年级、专业及联系方式 | ||
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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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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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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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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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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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健身健美操比赛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竞赛性质
性质:黄淮学院第三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众健美操比赛。
二 参赛项目与人数
项目:大众健美操自选动作
人数:参赛的人员6—8名(男女不限)
三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自编动作比赛
四 成套动作的时间
计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见的声音结束。自选动作比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30秒±10秒
五 比赛音乐
参赛队自备比赛音乐,并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第一曲
六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7*10平方米的健美操比赛地板或地毯。标记为5厘米的白色或黄色带,标记带为场地的一部分。
七 着装与仪容
运动员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如:背心,短袖,短袖和长袖的紧身服,上下连体,分体等服装均可)和白色运动鞋,着装整洁,美观大方,不允许使用悬挂饰物如皮带,飘带和花边等。不准带任何首饰和手表。女运动员的头发必须梳紧于后,发不遮脸,允许化淡妆。
八 比赛程序
比赛程序:自选动作为预赛与决赛。凡参赛队均须参加预赛,预赛决出前8名进入决赛。
九 裁判组的组成
设裁判长1人,艺术裁判3人,完成裁判3人,视线裁判2人,辅助裁判若干人。
十 录取名次
1.预赛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
2.决赛决出1—8名代表队
第二章
一.评分方法
比赛采取公开示分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1.创编原则:
A 健身,健美,健心的原则
B 具有观赏性的原则
C 全面发展身体原则
D 安全无损伤的原则
F 符合年龄特点的原则
2.名次
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则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名次将按顺序取决于下列标准。
(1) 最高完成总分
(2) 最高艺术总分
(3) 考虑全部完成分
(4) 考虑两个完成最高分
(5) 同样适用于艺术分
二.艺术分(10分)
每名艺术裁判的分数是对艺术编排的每项内容进行评分的总分,满分为10分。全部艺术裁判的平均分为最后艺术分。
艺术裁判的评分因素及分值
A 音乐2分
B 成套创编(操化动作,过渡与连接,配合与托举)2分
C 操化动作组合2分
D 队形与空间的应用2分
F 表演2分
1.音乐(2分)
音乐的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成套动作的音乐剪接流畅,自然,具有完整性。
选择音乐应与成套动作的风格协调一致,有利于表现运动员的技术和个性特点
2.成套创编(2分)
成套创编是指成套动作的内容的创编,它包括操化动作,过渡与连接,难度动作,配合与托举的合理分布及肯有独创性
成套动作艺术性的要求是:成套动作必须展示创造性,动作设计必须展示健美操特色动作的内容,动作变化以及音乐动作与运动员的表演紧密相连。
为确保奥运的理念的评分论理道德,成套动作中禁止渲染暴力,枪战,宗教信仰,种族歧视与性爱为主题。
成套动作设计应以操化动作为主,在融合现代舞蹈,武术,芭蕾等到其他项目的动作时,必须符合健美操运动员的动作特点。成套动作中不允许出现任何明显地显示其他项目特征的动作或静止造型(如芭蕾,健美,搏击,拉丁等)
全部成套动作内容必须出现多种样型
动作与动作的连接必须表现出自然,动感,灵活和具有创意
3.操化动作组合(2分)
操化动作组合的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操化动作必须包括七种健美操基本步伐:踏步,开合跳,吸腿跳,踢腿跳,弓步跳,弹踢腿跳,后踢腿跑或他们的变化形式。手臂动作要体现多样性及动作的不对称性
同一操化动作组合允许出现一次对称动作外不得重复,同时整套动作的操化动作数量不得少于12个八拍
七种基本步伐在整套动作中安排应均匀,每类步伐至少完成3次。
4.队形与空间(2分)
队形与空间的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A 整套动作至少出现一次流动队形,流动队形是指过程中出现明显得图案队形
B 全套动作必须有效地,充分地和均衡地使用场地中央与四个角等各个位置
C 运动员在比赛中移动方向应能够表现出向前,向后,向侧,对角及弧形路线等
D 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2次空间的变化
5.表演(2分)
表演的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A 成套动作的设计必须符合年龄的特点,能使运动员能通过成套动作展示出表演技巧和创造性
B 运动员必须通过高质量的动作完成给人留下干净,利落的印象
C 运动员必须表现出体能和动感,而非喊叫或唱歌
D 运动员必须通过自然和欢乐的面部表情来表现自信,而非艺术化或夸张的面部表情
三.完成分(10分)
每名完成裁判的分数是对偏离完美完成的每项内容进行减分后的得分,起评分为10分,全部完成裁判的平均分为最后完成分
完成裁判的评分因素:
A 技术技巧
B 强度
C 合拍
D 一致性
1.技术技巧
在成套动作中以最大的准确性完成动作的能力,展示完美姿态和身体各部分正确控制的位置,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A 身体的正确姿态
B 动作的准确性:技术规范,部位准确,方向清楚,控制完美
C 动作的熟练性:熟练,轻松,流畅
2.强度
强度是以最高质量完成动作的能力,展示通过提升创编的效果,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A 动作的频率
B 动作的速度快慢及幅度的大小
C 动作停顿是强度低的表现
D 单位时间内移动的距离
F 动作的力度,爆发力,力度及耐久力
3.合拍
合拍是伴随音乐结构和节拍同步动作的能力,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A 动作内容与音乐结构的吻合程度
B 动作拍节与音乐节拍的同步效果
C 动作韵律与音乐旋律的和谐统一
4.一致性
一致性是指运动员完成动作整齐划一的能力,评价取决于下列因素:
A 运动范围的一致性
B 所有运动员应体现出一致与均衡的运动强度
C 所有运动员应具有一致的表演技巧
四、裁判长
1.职责
记录评判整套动作,对违反规定的成套动作内容及动作员举止以减分
2.裁判长减分
3.违例动作
违例动作举例如下:
体操动作类:桥,各种滚翻等
艺术体操,舞蹈类:水平旋转等
武术动作:侧踹,抽踢
第三章: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则解释权属体育系。
黄淮学院团委
体育系团总支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