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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摘编
日期:2006-10-15 00:00:0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66

1、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利有促进改革开放,必须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声誉、尊严、团结和利益,必须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这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是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引导和凝聚到为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作贡献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团结奋斗。(三)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 (四)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原则。(五)爱国主义教育必须突出时代特征。
2、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教育。(二)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教育。(四)进行中国国情的教育。(五)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六)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七)进行民族团结教育。 (八)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教育。
3、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
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点是广大青少年。学校、部队、乡村、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尤其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都要把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感情,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和基本国情的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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