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402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河南,主动融入河南体育强省、体育河南战略和国家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和技能扎实,具备健身指导、群众体育策划与组织、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的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公共服务意识和公益精神,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的咨询指导、组织管理、经营开发等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后5年预期能够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学生能够建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
目标2:掌握健康中国战略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方向有关标准、规范、体育法规,能对社会体育的组织与开展提出系统的策划方案,能够胜任群众体育赛事的策划和组织。
目标3: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他渠道更新知识,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体育实践调查、科学研究,具备创新意识、创业认知能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综合素质和发展后劲。
目标4:能够坚守体育人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独立工作、沟通联系、合作协调能力,在群众体育中积极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达到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水平。
目标5:具备体育测量与评价技能,根据评价结果开具运动处方,进行运动保健指导和损伤防治,胜任社会体育健康指导等行业的工作。
目标6: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运动项目拓展能力、体育运动技能的训练与裁判能力,获得相关项目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毕业要求
(一) 价值引领,社会服务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2、具有公共服务意识,有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 基本技能综合应用能力
1、具备广泛开展的社会体育项目的基本技术和技能,精通1-2项运动项目。
2、基本掌握社会体育项目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所学技能进行指导社会体育实际工作。
(三)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1、熟悉党和国家有关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群众体育的组织、管理、协调的能力。
2、能运用专业基础知识、技能和技术用于解决健身指导、体育产业经营管理、社会体育活动与策划的问题。
(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1、对社会体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多维度深刻分析问题。
2、会运用相关的社会体育的理论、方法和技能制定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
(五)策划与组织能力
1、具备对体育产业、大众健身等领域中的经营、管理、指导活动的策划能力。
2、适应岗位需求,能够协调各种关系和利用资源组织各种社会体育活动。
(六)研究能力
1、会运用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对社会体育的问题开展基础性的研究。
2、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运用常用的数据处理工具和方法收集、分析、处理测试数据并应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实践。
(七)自主创新创业能力
1、具备创新意识、了解创新创业的途径和方法,具备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选择性自主创业的能力。
2、参与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社会活动,能够从实践中发现捕捉市场机会和需求,实施创新、创业。
(八)团队协作能力
1、具有领导力,能够正确处理和协调团队中个体、团队成员及负责人的关系。
2、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运用系统的观点正确认识个体与团队之间的关系,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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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目标2 |
目标3 |
目标4 |
目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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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6 |
1.价值引领,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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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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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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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题分析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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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策划与组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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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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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主创新创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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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团队协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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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体育学、社会学、管理学
(二)核心课程:社会体育导论、健身理论与指导、体育市场营销
(三)专业基础课程:
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社会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运动项目理论与实践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实践,专业实习,专业实训,课外创新实践,毕业论文,学术活动,体质测量与评价、运动解剖和运动生理等实验。
六、学制与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3-6年,本专业学生至少应修满166学分方可毕业。
七、授予学位
修满规定的学分,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学时、学分构成表
模块 |
类别 |
学时 |
占总学时比例(%)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修课 |
601 |
23.7 |
38 |
23 |
|
选修课 |
224 |
8.8 |
14 |
8 |
||
专业教育课程 |
必修课 |
理论教学 |
462 |
18.1 |
40 |
24 |
实践教学 |
174 |
6.8 |
|
|
||
选修课 |
理论教学 |
118 |
4.7 |
8 |
5 |
|
实践教学 |
642 |
25.2 |
32 |
19 |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通识教育实践 |
2周 |
|
2 |
1 |
|
专业教育实践 |
26周(320学时) |
12.7 |
26 |
16 |
||
第二课堂 |
|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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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41 |
100% |
166 |
100% |
注:
1、理论教学指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理论教学活动。
2、实践教学指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有学时的实践教学活动,指教学计划中包含“实验和其他”两类有学时的实践教学,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指综合实践周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