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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24 15:35:58  发布人:体育学院  浏览量:173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36号)文件精神,我省决定对2017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求职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应届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亲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本人为残疾人;

(四)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符合上述一个条件的,即可申报。

二、发放标准

1500/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2017331日前,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一次性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材料为:

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

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明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4.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由学校初审后,汇至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为涵盖2017学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申请人员须统一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就业创业证》为申报就业创业补贴的必要条件,已申领《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请务必提交《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申领《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请务必提交申领材料,统一办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可在黄淮学院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http://cms2.huanghuai.edu.cn/s.php/jiuye/item-view-id-18711.html下载)。所在学院应汇总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报送。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于201745日上午1000前上报招生就业处罗华老师处。按学校财务处要求,《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河南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中开户行统一为工行学院支行(附件12)。

(三)学校复核公示。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并于20174711日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拨付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将核准后的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具备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2017届毕业学生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2853522

招生就业处

2017年3月23日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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