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5月13日,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以下10名同学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013级:周永杰、胡中水、刘嘉文、贾艳军
2013级:李梦瑶、田瑞丰、杨帅凯、孟令欢、李金棒、于梁
公示时间: 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8日,共5天。
监督电话:2879190
公示期内,凡对确定以上同志为发展对象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支部反映。
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