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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日期:2005-06-20 00:00:0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64

体育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
2、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填写教学计划,有规范的的教案和讲稿。
3、上课必须服装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写字规范,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4、做好课堂考勤工作,按时上下课,不随便调课,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反教学规定的现象。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承担竞赛组织工作,并做好各项辅导和训练工作。
6、积极参加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实习认真负责,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实习结束写出实习总结与建议。
7、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应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教学与训练工作,年均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8、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教师,应担任一门主干课程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有科研课题,年均发表学术论文二篇。
9、积极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
10、做好期中、期末复习考试工作,负责编制试卷和标准答案,监考认真,阅卷公正,及时上报考查、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写出试卷分析报告。
11、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院系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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