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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日期:2005-06-20 00:00:0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58

体育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教职工,努力完成本支部所负担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教职工,经常了解教职工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分子,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工作;
七、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教职工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违纪行为作斗争。
九、按时完成院党委及系总支布置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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