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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日期:2005-06-20 00:00:00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58

体育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2、负责召集教工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教职工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并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了解和掌握党员、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教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与支部委员和本单位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时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相互监督,加强委员间的团结,充分发挥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完成学院党委及系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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