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17年11月12日,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以下9名同学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014级:陈文彬
2015级:范琳琳、孙雪梅、张瑜、夏永梅、张涛
2016级:尚彩虹、张俊凯、吴海飞
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11日,共10天。
监督电话:2879190
公示期内,凡对确定以上同志为发展对象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支部反映。
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7年12月2日